室內加濕器是一種增加房間濕度的家用電器。不管是夏天還是冬天都是空調使用的高峰季,但是吹空調使我們皮膚很緊繃,所以很多人都會用到加濕器來保持空氣濕度。室內加濕器在CE認證范圍內,室內加濕器出口歐盟就需要辦理CE認證。
2019年7月, 歐洲電工技術標準化委員會(CENELEC)基于EN 60335-2-98:2003對外發(fā)布新修訂版標準:EN 60335-2-98:2003/A11:2019, 并將于2020年4月16日正式生效。
室內加濕器CE認證EN 60335-2-98檢測項目:
一、加濕量
這是加濕器*重要的參數,有些企業(yè)為迎合消費者追求大加濕量的心理,隨意標大加濕量,所以標準嚴格規(guī)定加濕量不應低于產品額定加濕量的標稱值。
二、加濕效率
指加濕器實際加濕量和輸入功率的比值,反應了單位功耗能夠產生多少加濕量,是衡量加濕器性能優(yōu)劣的一個重要指標。為了指導消費者購買節(jié)能環(huán)保的產品、促進各企業(yè)開發(fā)更加高效的產品,標準將該指標分為A、B、C、D四個等級。
三、噪聲
考慮到加濕器可能在臥室中使用,如果噪聲過大將會對消費者產生一定的影響,所以標準對噪聲指標進行了嚴格的限制。
四、蒸發(fā)芯(器)使用壽命
對于直接蒸發(fā)式加濕器,蒸發(fā)芯(器)是對性能影響更大的部件。隨著加濕器的不斷使用,蒸發(fā)芯(器)的效率會不斷降低,加濕量也隨之不斷下降。標準規(guī)定當加濕器的加濕量降低至初始加濕量的50%時,視為蒸發(fā)芯失效。對于可更換的蒸發(fā)芯(器),其使用壽命應不小于1000小時。
五、針對許多加濕器都帶有軟化水、濕度顯示等輔助功能
為了防止某些產品明明不具有此功能,或此功能不能起到相應的效果,而通過虛假宣傳的手段來誤導消費者,標準對這些輔助功能也提出了具體的要求:對于軟水器,標準規(guī)定經軟水器軟化后,水的硬度應不超過100mg/L。軟水器在失效前,軟化的總水量也不應少于100L。
對于濕度顯示,規(guī)定在相對濕度為30%~70%的范圍內,其濕度顯示的誤差應在±10%以內,以免誤差太大反而對消費者產生誤導。此外標準還規(guī)定,由于水位會對某些加濕器的性能產生明顯的影響,所以加濕器應該具有水位保護功能,以防消費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使加濕器長期處于低性能、低效率的工作狀態(tài)。